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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No.4(2016)》指出——

推进中国社会体制改革应从四个方面着手

2016年04月29日16:09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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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29日电 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国家行政学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以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9日共同发布《社会体制蓝皮书: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No.4(2016)》。

2015年,陆续出台一系列重大社会体制改革政策,推出了一系列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的新举措,社会体制改革进入重点突破的关键时期。这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蓝皮书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提供了政策建议。

继续在社会事业改革中保障改善民生

收入分配及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改革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待的问题。只有在这一领域不断推出新政策、新举措,才能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要进一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财富分配中所占比例,建立劳动者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长收益,通过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加快培育形成“橄榄形”的收入分配格局。在就业方面,继续实行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做好大学生、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下岗分流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就业服务工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在教育方面,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教育资源统筹均衡配置,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认真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不断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发挥好学校、教师、学生在教育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医疗方面,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分级诊疗模式,促进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鼓励社会办医、规范办医。在社会保障方面,加快制定出台养老保障总体方案,推进城乡养老保障统筹;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经办管理和运营水平。

继续在简政放权中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通过简政放权,明晰政府和社会的边界,使社会具有更大自主权和更大发展空间。进而改善政府和社会关系,为形成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格局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清理、规范中介收费项目,层层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项交给市场和社会,打通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简政放权带来的改革红利。在下放政府权力的同时,科学确定审批、监管事项及办理程序,提高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方式,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引导多部门联合监管、综合执法,防止监管中出现“各自为战、重复监管、监管漏洞”等现象。认真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规范行政权力,推进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防止公共服务中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向社会投入更多的事权与资源,培育社会主体健康成长,引导社会力量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协同提供方,增加公共服务的供给总量,推进服务的便利化和可及性。

继续在激发社会活力中推进社会共治

习近平同志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各级党委政府也已经清醒地认识到,社会治理重点难点在基层,社会活力的关键在社会组织。要按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原则,推进街道和社区治理体制改革。推动街道、乡镇按照经济社会转型的要求进行机构和职能调整,满足民众服务需求,发挥区域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切实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公共事务的内容与办理程序。同时,要按照费随事转要求,向社区投放转移更多资源,使得社区有钱办事、有人理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推动社区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协商,增强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能力。社区治理要以选举、议事、监督为中心,做到真选、真议、真监督,防止表面化。要加快社会组织立法进程,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治理的原则,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同时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督,保障其正确的发展方向。群团组织改革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等为社会组织分类发展、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要进一步强化推进,将布置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继续在构建公共安全体系中防范和化解矛盾风险

近年来中央强力反腐、八项规定、“三严三实”教育活动,遏制了腐败蔓延,规范了权力行使,促进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改善。要继续维持反腐高压态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通过持续改善民生,增进民众福祉,继续促进官民关系的持续好转。同时,要通过建立制度化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社会风险排查机制、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和调处矛盾,避免矛盾的积累、激化和爆发。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要继续强化在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的政府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立体化、多元共治的公共安全监管网。针对安全生产领域重特大事故高发频发现状,要继续加强管理、不断强化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开展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并通过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共安全知识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应急处置水平。

在信息化不断加深的大背景下,加强虚拟社会相关法制建设,提高互联网舆论引导能力,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网络信息正常传播,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任务。要在加强互联网管理立法的同时,构建政府、企业与公众共同参与的互联网管理体制,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网络正确使用和网络安全。此外,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的国际合作,争取在互联网发展中拥有更多话语权,建立全球互联网共享共治平台,共同推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共享共治,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推动各地继续开展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推进社区治理网格化和精细化,借助“互联网+”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赵苗苗)

(责编:赵苗苗(实习生)、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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