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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No.4(2016)》指出——

中国社会治理法治建设面临诸多挑战

2016年04月29日15:52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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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29日电 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国家行政学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以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9日共同发布《社会体制蓝皮书: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No.4(2016)》。蓝皮书指出,社会治理法治建设面临诸多挑战。

总体上立法数量不足,且系统性不够

结合当前社会治理法治保障需求,总体上立法数量还不足,且系统性还不够,与构建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实际需要、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的要求有一定距离。主要体现在:有些重要立法尚未列入计划,如《社会组织法》等;有些虽然列入计划但迟迟没有出台,如制定《社会救助法》《社区矫正法》《网络安全法》,以及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等方面法律法规;有些立法修订相对缓慢,如《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些立法虽刚刚作出修订,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变化和相关新法陆续出台,尚需进一步深入研究系统修订,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仍很繁重

2015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一年,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作了较好的理论准备和经验积累。中央深改组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请示》,2016年在北京、天津等1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这意味着改革试点在全国推开。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难度还较大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严格执法是难点也是关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正如该意见指出的,我国多数地区在城市市政管理、交通运行、人居环境、应急处置、公共秩序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赵苗苗)

(责编:赵苗苗(实习生)、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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