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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保护,大国外交之所系也

董向荣

2015年04月03日15:31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手机看新闻

初春的北京,乍暖还寒。幽静的张自忠路3号东院,春芽萌动,丁香满园。淡淡的玉兰花瓣随风飘落,铺下薄薄的花毯。今天,在这里,全球战略论坛第二讲,迎来了一位新主讲人,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黄屏先生。他的讲演有高屋建瓴的立意,有实际操盘的现场感,为前来聆听的学者们勾勒出中国领事保护工作的实景图,要点突出,运笔自如。

领事,究其本意,至少有两层含义。其一为“所管之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言,“取其领事之号。”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随所领之事以为号也。”其二“谓统领其亊”。唐朝薛用弱 《集异记·蔡少霞》中“玉人谓曰:‘愍子虔心,今宜领事。’” 现代意义之“领事”,指由一国政府派驻外国某市或地之外交官员,旨在保护本国及其侨民在该领事区内的法律权利和经济利益,管理侨民事务等。黄屏先生表示,此意之“领事”,是外交之一支,但诞生于外交之前,话说城邦国家之间,那些因生意而游走的人觉得需要有一个代表,来跟当地政府打交道,解决纠纷,遂推选一人为代表,这是最早的领事的雏形,后来推选的这个代表不够,逐渐变成了国家的委派,最后慢慢衍生,逐渐定型。清代郑观应 《盛世危言·通使》中曰,“按泰西公例:凡通商各国,必有公使以总其纲,有领事以分其任。”

如黄屏先生所言,在中国的外交事务中,领事保护工堪称“新的增长极”。对领保工作的需求,伴随中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去,出现了爆发性的增长。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间,中国总共有约28万人次出境,这些人主要是政府官员,领事工作相对简单。改革开放伊始,中国公民走出去的步伐大大加快。在刚刚过去的马年里,中国公民出境超过1.14亿人次,继续以每年新增1千万人次的速度上升。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规模同样巨大。2013年,境外中资企业机构超过2.2万家,中国企业境外总资产逾1.6万亿美元。这就是“海外中国”:规模之大,发展之迅速超乎常人想象。那么,这些人,会发生多少事情呢?以2013年为例,中国公民境外发生各类领事保护案件约42000件,重大突发事件120余起。黄屏先生感慨:“做不好对这些走出去的人员、企业、资本的保护,何以称的上是‘大国外交’呢?”李克强总理去年五月访问非洲,在安哥拉的中资企业座谈会上总理讲,今天中国的外交既要“顶天”保护大局,也要“立地”维护我们的海外利益和我们这些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顶天立地”,成为中国外交的支撑,也让中国的外交更加立体、多元、丰富。

《礼记·中庸》曰,“凡事预(豫)则立,不预(豫)则废。言前定,则不跲;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领事保护工作亦如此。黄屏司长把当前的领事保护工作概括为“一手抓应急处置、一手抓预防”。预防工作做好了,应急处置的压力也会大大减轻。近年来,通过构建“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由三大移动运营商网络平台出境中国手机用户发送海外安全提醒短信、启动12308“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开通“中国领事服务网”、走进大型企业和校园进行宣讲等多种渠道,中国的领事保护工作得到了全方位的加强。即便如此,仍难满足领事保护工作的需求。黄屏坦陈,仅仅依靠外交部、尤其是只靠领事司解决不了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安全问题,我们需要靠全社会、全国人民,如果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保护自己,出国之前做一些功课,规避风险,遵纪守法、遵守风俗,文明旅游,自己不出事,我们大的安全隐患就会减少很多。我们要用“大领事”的思维,在顶层设计的同时,借助企业、地方、媒体、学校、智库等各方力量,全民参与,共同做好领事保护工作。

短短一个半小时的演讲,在一片掌声中结束。精彩值得回味,余音依旧绕梁。(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董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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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覃博雅、杨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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