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中日两国就开始了民间文化交流,主要形式有文艺演出、艺术和文物展览、学术和人员往来等。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后,两国政府间的文化关系开始建立并不断得到加强。1979年12月6日,中日两国签署《中日文化交流协定》,确认发展两国文化、教育、学术、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日文化交流与合作全面发展,近年来呈现出官民并举和多渠道、多形式的新局面,其范围之广、规模之大、数量之多、活动之频繁、内容之丰富,在与中国有文化交流的国家当中处于领先地位。
2001年5月,日本6个艺术团来华参加“相约北京”大型活动。5月31日,在北京举办的纪念团伊玖磨专场音乐会,取得很好的效果。2002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30周年,两国政府决定举办“中国文化年”和“日本文化年”。中方成立了由文化部牵头、17家部委组成的组委会,文化部长孙家正任主席。4月初,李鹏委员长和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出席了在日本举行的文化年开幕式。“中国文化年”主要活动有:中国交响乐团、中央民族乐团、少林武术团等赴日演出,举办《中日邦交正常化30周年历程展》、《京剧人物造型展》等。“日本文化年”主要活动有:日本宝冢剧团访华巡回演出;日本四季剧团来华演出音乐剧《蝴蝶夫人》,由小泽征尔任指挥。此外,双方还举办了《中日韩青少年夏令营》、《中日韩电视知识竞赛》、《中日经济论坛》等。
来源:外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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