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国际>>深度报道

美国来客独居森林三年   真实身份引来众多猜想
德国人对森林先生充满好奇
环球时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青木
  2007年03月30日07:52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森林先生”的小屋
  德国曾有一个童话,讲述了一个名叫汉塞尔的孩子和朋友格里塔尔,在森林中偶遇神秘巫师的故事。10天前,一名旅行者真的在德国西部的森林中发现了一座“神秘巫师的小屋”,只不过它的主人是位身材高大、穿戴整齐的中年男人,而且已在那里独自生活了3年。一时间,有关他真实身份的传闻满天飞,从“逃犯”到“旅行者”再到“毒贩子”,说什么的都有。德国媒体在猜测无法得到证实前,只好称他为“森林先生”。

  被户外旅行者发现

  10天前的一个周日,一位科布伦茨市民骑车来到冈多夫村附近的森林进行户外运动。当他爬上贝塔尔山时,突然在一处高高的灌木丛里发现了一些人工种植的大麻。离大麻种植区不远处,一座带有阁楼的小屋静静地“矗立”在那里,屋旁堆满了木头等杂物。小屋没有门板,旅行者走进去后发现,里面虽然非常凌乱,但却有人居住的“痕迹”。第二天,他把自己的疑惑报告给警方,警方立即对小屋周围进行了搜查。

  “普通人要找到这间小屋并不容易”,科布伦茨警察局负责人海恩斯说。小屋还不到10平方米,是间废弃的仓库,窗户是由住在里面的人后装的。在屋内,警察发现了几件炊具,一个暖气设备,一个装衣物的盒子,盒中还藏着150克大麻及吸毒工具。

  警方当晚“逮捕”了归家的嫌疑人。让人吃惊的是,他竟然是名美国人,“而且穿戴整齐,保养得也很好,只是因为鞋后跟坏了,脾气略显古怪”。在审问中警方得知,此人今年42岁,来自纽约布朗克斯区。他从2000年起就在德国生活。在森林里,他至少已生活了3年。

  奇怪的是,生活在冈多夫村的农民很少有人认识他,只有一个名叫卡特琳的女士说她经常见到这个人。她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什么,因为“他总是穿戴整齐,又那么友好。有时他骑车路过,还会向我打招呼”。卡特琳说,她有时几个月都见不到他,“他可能只是偶尔到森林中睡觉”,“毕竟这是现代人的时尚”。

  好人?坏人?

  “森林先生”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德国媒体众说纷纭。有媒体说,他只是一个周游世界的“旅行者”或“隐士”,来德国生活只是因为这里是他母亲的故乡。还有人说,“森林先生”从小喜欢格林童话,对莱茵河地区的森林情有独钟,向往那里的“自由天空”。但也有媒体猜测他不是好人,有报道说,“森林先生”很可能是名逃犯,早在几年前,他在美国的父亲就曾登报寻找他,但没有得到他的回音。但警方怀疑这种说法,因为从目前的调查看,这名受过良好教育的美国人并没有犯罪前科。还有媒体认为,他应该是名毒贩,因为他对大麻“似乎很有研究”。

  海恩斯警官说,3年前他就听说过“森林先生”的传说,那时还引起了当地民众的恐慌,怀疑他是杀人犯。不少当地居民还屡次丢失过财物,因此警方这次更倾向以“盗窃犯”起诉他。警方的说法遭到很多专家和百姓的怀疑,因为“森林先生”虽然拿的是旅游签证,可他有工作许可。一些农场主也证实,“森林先生”常在他们那里做些葡萄采摘或收割农作物的临时工,用这些钱买饮用水和生活用品,因此不像是窃贼。

  “森林情结”

  猜疑归猜疑,但德国人对这名神秘的美国来客没什么敌意,更多的是对他森林生活的好奇。有人曾说:“要想了解德国人的心灵,就要同德国人一起走进森林。”德国人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森林情结”,对在森林中发生的事总是充满了兴趣和关注,似乎森林中的一切就代表着神秘、传奇、与众不同。一些媒体也喜欢把德国人称为“森林部落的民族”。

  去年初,一个“野人家庭”故事被许多德国媒体报道:一对热爱大自然的男女把家安在了森林中,用树枝搭建小屋,吃林中的果子,小溪成了浴缸……在他们的孩子出世后,许多陌生德国人为他们的故事陶醉,把关爱投向了这个特殊的家庭,人们给他们送来食品和牛奶,还在圣诞节和新年来临之际给他们寄来礼物。▲

    《环球时报》 (2007-03-28 第04版)

 

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 (责任编辑:李海元)


相关新闻:
· 德国推广“弃婴舱”惹争议 各个城市发起宣传 (2) 2007年03月28日
· 德国推广“弃婴舱”惹争议 各个城市发起宣传 2007年03月28日
· 德国男人为亲子鉴定权抗争 2007年03月26日
· 组图:德国国会大厦模型正式在柏林展出 2007年03月21日
· 德国技校培训烤肉串 2007年03月20日
· 几百年前的小姑娘为德国小城代言 2007年03月06日
· 德国也要独自探月 2007年03月06日
· 德国“农家乐”用水车磨面 2007年03月02日
· 德国科隆数万人走上街头庆祝年度狂欢节 2007年02月16日
· 调查发现多数德国人认为生命意义是追求个人幸福 2007年02月13日

打印文本   我要纠错  查看留言   强国社区   给编辑写信    E-mail推荐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新闻排行榜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 京朝工商广字第0394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7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