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赖喇嘛“中间道路”之我见(上)
●达赖所要求的“真正的自治”同“西藏独立”之间只有一层窗户纸的间隔,没有从根本上放弃“西藏独立”的主张
●达赖提出的各项主张深受外国的影响,连西方学者也承认,他的那些主张是与其“西方朋友们”策划的,不是为了中国人,而是讲给西方听众听的
●如果十四世达赖喇嘛真有与中央政府改善关系的诚意,首先要对西藏的政治现实有一个客观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对自己的政治主张有一个彻底反思
近几年,达赖也不得不承认原西藏地方政府从来没有统治过今天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其他藏区,但又以“藏族人分散在不同的汉族省份中,难以保持藏族的民族特性与文化”为由,要“建立一个所有藏族人都生活在其中的藏族实体”。
人所共知,中国各民族经过长期的交往,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分布特点。一个民族往往分布在不同行政区域,而一个行政区域又往往聚居着不同民族,这种状况是历史上自然形成的,也是中国民族关系的一大特点和优点。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分布在不同行政区域的藏族人民既保持着共同的民族特点,特别是在宗教、文化等方面有着比较密切的联系,又在语言、习俗等方面存在差异,各有特色。与此同时,不同区域的藏族与当地其他各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交往非常频繁,特别是经济联系非常紧密。新中国成立后,除西藏自治区外,还在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的藏族聚居区成立了8个藏族自治州、1个藏族羌族自治州、1个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和2个藏族自治县,在有的藏族自治州中还建立有其他民族的自治县。这种行政区划既充分照顾到民族分布的历史特点,又着眼于今后的发展,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的结合,有利于各民族在祖国大家庭中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由此可见,所谓“大藏族自治区”的主张既没有历史和现实的依据,也完全违背我国民族发展的规律。如果中国55个少数民族都按民族成分来成立统一的自治地方,势必严重影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造成空前的民族纷争和社会混乱,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统一。人们很难看出“大藏族自治区”与“保护藏族特性”有多少关系,却不难看出这一主张背后为未来“西藏独立”做铺垫的政治用意。
对民族区域自治任意曲解
四是对民族区域自治任意曲解。达赖去年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享有特殊的权利”,但这些权利“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西藏流亡政府”现任“首席噶伦”桑东近日也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非常重要的,但中国政府目前实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缺乏公平性,这不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似乎达赖方面对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赞成的,只是希望对法律规定的各项自治权利予以真正落实。
那么达赖方面到底要求落实什么“权利”呢?笔者举两个例子。一个例子是关于西藏的军事防务问题。达赖在“五点”中提出,“只有中共军队的完全撤退才能开始真正的和解过程”,在“七点”中又说,“应该召开地区性的和平会议,以确保西藏的非军事化”。达赖方面近期委托香港某教授起草了《在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框架内实现西藏“高度自治”的局限性和可能性》,仍设想“将西藏定为和平区,不得部署军队”。众所周知,一个国家在自己领土范围内驻军,不仅是国防安全的需要,也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从自己固有领土上撤出军队,将领土交给国际会议讨论并变成国际“和平区”,这是世界上任何坚持国家主权和尊严的政府都不能同意的,更何况是今天的中国。由此也可看出,达赖所谓“高度自治”下国防由中央政府管,本来也只是一句空话。
另一个例子是关于西藏其他民族的权利问题。《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内各民族都享有平等权利。”而达赖却在“五点”中强调,必须“停止向西藏移民,并使移民入藏的汉人回到中国”。桑东在去年的讲话中再次声称,“整个藏人居住区要由藏人自己来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汉人等其他民族就像客人一样,不应以任何形式约束我们的权利。”对中国国情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在达赖所谓“大藏族自治区”范围内,特别是青藏高原边缘地带,历史上就是中国各民族频繁迁徙交往的大舞台,经过千百年来交往融合,这里形成了藏、汉、回、蒙古等多民族交错居住、互相依存的局面,各民族都是这片土地的主人。达赖要让这片广大地区的数以百万计的其他民族迁离故土,或沦为“寄居”的身份,这不仅完全违背《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而且透露出一种信息,即达赖方面如果真有一天在西藏掌权,将实行某种民族歧视和民族清洗政策。二十世纪中,这一政策在一些国家造成何等严重的生灵涂炭的后果,达赖作为一个有着丰富国际阅历的政治人物,对此应当并不陌生。
达赖“中间道路”的核心内容仍然是“五点”、“七点”
分析了以上几点,相信任何有头脑的人不难看出,达赖一方面声称“在中国宪法框架内”寻求办法,另一方面又固守违反《宪法》原则的种种主张不放。这只能说明,他所谓“宪法框架”只是一个幌子,他所要求的“真正的自治”同“西藏独立”之间只有一层窗户纸的间隔,一捅就破。正因为如此,达赖提出“五点”、“七点”后,中央政府当即明确指出,该建议没有从根本上放弃“西藏独立”的主张。西藏独立不行,半独立不行,变相独立也不行。连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在1987年也曾明确表示,“美国并没有支持达赖最近提出的要使西藏成为一个和平区的五点建议,这是因为这一建议背后的基本想法是要搞西藏独立”。其实,达赖方面自己更是心知肚明。他们自己主办的《西藏通讯》2004年刊登过一篇署名文章,其中有一段文字很有意思,“主张独立的活动分子认为,五点和平建议和斯特拉斯堡建议是一种背叛,这是因为他们没有仔细阅读字里行间背后的含义。假如真的有那样的环境,其效果与真正的独立没有差别。”
有的朋友曾经问笔者,“五点”、“七点”是达赖20年前讲过的话,也许当时环境下受外国人影响多一些,现在“中间道路”的内容已经不是这些了吧。可惜的是,笔者看到“西藏流亡政府外交与新闻关系部”2005年6月发表的《中间道路宣传手册》上写明的“中间道路”要点,与“五点”、“七点”如出一辙,并无改变。手册还特别强调,斯特拉斯堡建议是由达赖喇嘛提出,经民主程序确定的,也就是说,是改不得的。桑东2005年在印度菩提迦耶对国内出境参加法会的藏民也强调,“所有这一切工作的根基应该是1987达赖陛下提出的‘五点和平建议’和1988年发表的‘斯特拉斯堡七点新建议’,这是我们的纲领性政治指南。”
倒是达赖提出“五点”、“七点”是受外国人影响一点都没错。1987年6月,美国众议院提出一个所谓“西藏人权问题修正案”,此案是西方议会在上世纪80年代利用“西藏问题”搞的第一个针对中国的决议。当年9月,达赖即假宗教活动为由访问美国,9月21日在美国国会人权小组会上发表了上述“西藏五点和平方案”的讲话。有消息称,这份讲话实际上是美国国会人权核心小组一些人帮助达赖起草的,其基调与刚刚提出的“西藏人权问题修正案”完全一致。美国学者戈尔斯坦在其著作《龙与雪狮》中就此指出,达兰萨拉(注:“西藏流亡政府”所在地)的“新攻势”,是流亡藏人高级领导人和其“朋友们”,在伦敦、纽约和华盛顿召开几次会议“策划的一个战略”,“这份建议是给西方听众听的,而不是给中国人的。”
几年前笔者曾与达赖方面一位卸任的“官员”相遇,对方提到1987年拿到达赖拟在美国国会发表的讲话稿后在内部讨论的情况,当时就有人提出,把西藏建成“和平区”、“缓冲国”是当年英国人就提出过的建议,连当时的清朝皇帝都没有同意,现在更不可能实现。该“官员”说,当时他们都被西方势力重新插手“西藏问题”高兴得冲昏了头脑,没有人能听得进去。
达赖应对其“中间道路”做彻底反思
其实,达赖本人对“中间道路”的态度也是随着形势变化而不断变化的。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苏联、东欧发生剧变。1990年9月达赖对荷兰记者说,“苏联的变化,给西藏获得自由带来了新的契机、新的希望,给了我们以新的勇气和力量。”1991年4月他在美国国会举办的欢迎会上说,如果北京方面不理睬他此前提出的“建议”,他将收回“建议”转而“要求西藏的完全独立”。1991年10月他在美国耶鲁大学演讲时称,“正如同波罗的海三国人民成功地重获自由,我相信西藏的同胞不久后也将如此。我们在被占领的四十二年之中无时无刻不在决心达成这个目标”,“因此斯特拉斯堡声明很明显的无法再发挥作用,所以我最近宣布不再遵循那些条件。”1993年,达赖更宣布不与“不稳定的中国政府”接触,并中断了与中央接触的既定渠道。近些年,全世界都看到中国政局持续稳定、经济快速发展,达赖方面又转换调门,重新提出要与中央政府接触,但是在2003年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又表示,“如果两三年内谈判没有结果,我就很难向年轻人解释我的‘中间道路’比要求独立更加有效”,“如果我的方法失败了,这些年轻人就有权拿起火炬,要求独立”,明显带有煽动、威胁的味道。达赖在不同时间、甚至在同一时间发出的不同信号,往往使人很难对其真实意图作出判断。
“中间道路”原本是主张摒弃偏见,不走极端,凡事把握好“度”。但人们看到,达赖的主张只有“中间道路”之名而并无其实。自1987年以来已经过去近二十年,虽然中央对“中间道路”早已明确态度,但达赖始终还是舍不得放弃实质上还是“西藏独立”的种种主张,总是试图以一些词语上的变化,同中央讨价还价。笔者认为,历史已经证明,这条路是无法走得通的。我们藏族《萨迦格言》说得好:“终究办不到的事情,不要去妄想;消化不了的食物,不要去贪食”,“傻瓜走上了邪路,因为他是傻瓜,聪明人走上了邪路,就该寻找原因”。如果十四世达赖喇嘛真有与中央政府改善关系的诚意,首先要对西藏的政治现实有一个客观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对自己的政治主张有一个彻底反思,真正而不是口头上放弃“西藏独立”,这样才能取信于世人,在有生之年做些对西藏有益的事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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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 (2006-07-18 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