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酝酿、争议,印度尼西亚国会于7月11日通过了《新国籍法案》。该法案的中心内容是废除外裔特别是华裔印尼公民在国籍认定上面对的种族歧视条款。此前,印尼有关部门已多次宣布撤销有关“华裔公民必须拥有国籍证”的法令。因此,该法案在国会的通过,从法律意义上宣告了种族歧视政策的终结,是印尼在实现族群和解道路上的一个重大突破。 印尼是一个拥有上百个族群与语言的多元文化国家,素有“人种博物馆”之誉。华裔是印尼人口众多的少数民族之一,约占印尼总人口的约5%,1000万人。数百年来,广大华裔艰苦创业,为印尼的国家独立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他们与当地人民和谐相处,早已成为印尼“民族大家庭”的一部分。然而,由于殖民统治时期种族歧视政策的残余,华人对印尼的贡献长期未得到应有的肯定。1958年制定的印尼国籍法,更是成为华裔的“紧箍咒”。被列为“非原住民”的华裔公民,在包括子女入学等许多方面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事实上,这一国籍法的一些相关内容成为印尼华裔备受歧视的根源。长期以来,在一系列排斥、限制华人的法令法规下,华人作为一个整体被剥夺了公民应享有的政治文化权利,被迫放弃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被排斥在政治、军事、文化等职业领域之外。更为严重的是,针对华人的骚乱不断发生,既使众多华人蒙受了极其惨痛的伤害,也严重损害了印尼的国际形象。
近年来,随着政权的更迭、民主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印尼人民认识到实行种族歧视政策给印尼带来的恶果,强烈要求实现民族平等与和谐的稳定局面。印尼政府在取消歧视华人的法律法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禁止用“原住民”与“非原住民”区分华裔或非华裔,撤销有关“华裔公民必须拥有国籍证”的法令,允许华人享有同其他国民一样的政治文化权利等。这些积极举措既有恢复国际形象、吸引投资、华人资本回流的现实考虑,也是对印尼国内主流民意的正面回应。
印尼新国籍法的通过和该国华裔境遇的改善,无疑有利于中国―印尼友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印尼华人是发展中印关系的重要桥梁。去年,中印两国宣布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两国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现在,印尼又通过立法从制度上消除歧视华人的根源,这无疑会受到中国和国际社会的普遍欢迎。
印度尼西亚的立国原则是“多样性的统一”。在经历了曲曲折折之后,印尼在法律上保证少数族群享有公民的同等权利,不仅是对这一立国原则的回归,也将在世界上树立宗教宽容、族群和解的新形象。
《人民日报》 (2006-07-14 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