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核扩散机制步履维艰
|
|
人民网驻联合国记者 何洪泽
|
|
5月2日至27日,第七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这次大会虽然是该条约自1970年生效以来,每五年一次的例行审议会,却与一般联大会议有所不同。早在2002年至2004年就开了三次预备会议,足见联合国对此次会议的重视,187个缔约国也都派出高级代表团参会。
美国实行“先发制人”战略、将其他国家列为核打击目标等做法,导致各国对自身国家安全的担忧、对国际防核扩散体制失去信心
在长达三年的三次预备会议中,都未能就本次会议的正式议程达成一致。会议正式开始后,直到11日晚各国才就大会议程勉强达成共识。这在历次审议大会中也是罕见的。其原因包括:首先,在上次审议会议以来的5年中,国际局势发生了很大变化,“9·11”之后,各国更加关注核恐怖主义问题;地下核走私网曝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问题日益严重;朝鲜和伊朗的核计划争议等。其次,作为世界最强的核大国,美国近年来的所作所为也引起国际社会严重不安:它抛弃了被国际社会公认为“战略稳定基石”的反导条约;研发外空武器和新型核武器;拒绝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特别是美国实行“先发制人”战略、将其他国家列为核打击目标等做法,导致各国对自身国家安全的担忧、对国际防核扩散体制失去信心。国际裁军谈判陷于瘫痪,《禁止生产用于核武器和其他核爆炸装置的裂变材料条约》等一直未能启动。美国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以说,这次会议是在形势严峻而又分歧严重的阴影下举行的。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在大会发言中强调,《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基础是“安全”与“发展”,即“在减少直至消除核威胁的同时,让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和平利用核能的利益”。他指出了当前在防核扩散上面临的问题:核恐怖主义、新发现的核计划、核材料和核技术的地下黑市、更多的国家得到核技术、核材料的保护在某些国家不得力,而现有的防核扩散机制又软弱无力;一些国家还把核威慑作为国家安全战略的基础;而中东和朝鲜半岛的不安全因素依然存在。为此,他对本次会议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必须重申建立没有核武器的世界的目标和承诺不变,必须保证所有的国家有权利和平利用核能。第二,必须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核查的权威。同时,必须加强对核技术和核材料的出口控制,加强对核材料的保护,以及有效应对违反条约行为的手段。第三,更有效地控制浓缩铀和分离钚等核发展活动。
马来西亚代表:在完全销毁核武器之前,首先应当为无核国家提供全面的、无条件的、有法律约束的安全保证
各国代表在一般性辩论的发言中分歧很大,最主要的是对当前执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重点看法不一致。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强调核扩散的现实危险,它们指责一些国家以和平利用核能为借口,达到拥有核武器的目的,提出要加强防核扩散的监督和检查机制。而不结盟国家则强调,《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三大支柱———防扩散、核裁军与和平利用核能应当被给予同等程度的关注。代表不结盟国家发言的马来西亚代表说,“在完全销毁核武器之前,首先应当为非核国家提供全面的、无条件的、有法律约束的安全保证”。他还指出,核国家不能以任何借口向该条约的非缔约国转移核技术和核装备,这是不点名地批评美国与以色列在核问题上的暧昧关系。
在辩论中,许多无核国家特别指出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普遍性问题,呼吁尚未加入该条约的国家尽早成为缔约国。伊朗等国家强调非核国家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认为条约第四章已经规定了缔约国和平利用核能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不能以防核扩散为借口,把核技术限制在“核俱乐部”之内。许多国家还呼吁建立中东无核区。埃及代表提出,以色列应以无核国家身份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将其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之下。
在审议大会期间,全球1700多名非政府组织代表来到纽约,他们举行了大规模的示威,召开记者会,散发文件,并游说各国代表,表达他们的反核立场。美国前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和一些著名专家还在联合国举行讨论会,提出他们的防核扩散建议。麦克纳马拉指出,美国的现行核政策是不道德的、非法的和非常危险的。他认为,为了防止核扩散形势进一步恶化,一方面安理会需要采取行动,另一方面五个核大国应宣布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非核国家使用核武器,停止发展新核武器,同时加快核裁军步伐。这些意见与许多无核国家在大会中的发言有很多共同之处。
由于时间紧、议题多、分歧大,各国代表对在会议闭幕时能否通过最后文件并不乐观
由于防核扩散涉及各国国家安全和重大战略利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生效35年来,围绕该条约执行情况的审议争论一直十分激烈,前六次审议大会就有三次未能就《最后文件》达成共识。
各国在这次大会上就所讨论的问题提出了30多份阐述各自立场的工作文件,但由于时间紧、议题多、分歧大,大会能否在闭幕时达成共识,通过指导今后执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最后文件,各国代表对此并不乐观。唯一可能的成果是五个核大国联合发表一份声明,表达它们对防核扩散问题的共同立场。
记者在会议即将结束时采访了联合国负责裁军事务的副秘书长阿部信泰,他认为必须重建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信心。他指出,该条约对国际安全很重要,但在执行中存在利益冲突问题,对这一点各国都很清楚。现在的问题是各方都不愿作出让步,致使条约无法落实,国际防核扩散机制处于软弱无力状态。要重建各国对条约的信心,必须照顾到各方的关切,使大家都能够受益。正如安南秘书长在本次大会开幕式上所言,“(《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在承诺和行动之间有巨大的鸿沟”,看来各国在会后的首要任务,应该是如何更为有效地填补这一“鸿沟”。
|
|
核时代的“囚徒困境”
|
|
黄晴
|
|
第七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今天在纽约闭幕。由于与会各国分歧严重,会议议程本身就出现“难产”,后经各方妥协,5月11日勉强就实际议程达成共识。
当今之世,问题一涉“核”,便成僵局。“朝核”问题是个僵局,“伊核”问题是个僵局,《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仍免不了是个僵局。其因何在?所由何来?
在博弈理论中,有一个著名的“囚徒困境”之说,似可借用这一说法来诠释当前的核僵局。
对一个国家而言,拥有核武器有两个意义,其一是对本国的安全保障,其二是对他国的安全威胁。如果两国或多国为提高本国的安全保障水平竞相发展核武器,造成的结果是彼此之间所受到的安全威胁水平大为提高,实际上是降低了集体(包括各国自身)的安全保障水平。
核问题涉及国家安全和世界安全两个层面,在这个问题上,各国的地位不同,利益取向不同,又是死生存亡所系的“国之大事”,让步和妥协的余地比较小,于是出现了这种不能不谈,又总谈不拢的僵持局面和安全困境。在某种意义上,当今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是“核人质”,都陷入了博弈理论中的“囚徒困境”。
走出困境的可能方式之一是实行观念转变,即“国家安全”的观念更多让渡给“集体安全”和“全球安全”的观念。但这也是一件知易行难的事。要做到这一点,有核国家,特别是核大国必须带头,现在的问题是,美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核国家不肯带这个头。
美国前总统卡特5月2日著文指出,“核不扩散”机制出现危机,美国难辞其咎。卡特的说法是很公道的,请看事实:
一、根据1995年和2000年审议大会的有关协议,核裁军和核不扩散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有核国家承诺减少并最终解除核武装,无核国家承诺不寻求核武器。但美俄均未践诺(俄近日宣布要大减核弹头)。且美国不仅保留了裁下来的核弹头,而且还要发展低当量核武,降低核武器使用的门槛。
二、美国断然拒绝了广大无核国家的建议,不承诺不向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
三、美国拒绝了中东无核化的建议,与其在“朝核”、“伊核”问题的立场相比,显然实行着双重标准。
问题的根子是美国带了一个坏头。近年来,美国追求自身绝对安全的欲望大为膨胀,通过武力当“世界领导”的欲望大为膨胀,搞得世界很不安宁,自己也处在惶惶不可终日的各种“威胁”阴影之中。
|
|
国际核扩散形势严峻
|
|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 欧阳立平
|
|
自核武器问世以来,其毁灭性的杀伤力、巨大的军事威慑力、无可比拟的政治作用一直为许多国家所梦寐以求。60年来国际社会有关核扩散与核不扩散、核垄断与反垄断、核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几乎从未间断。更由于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防扩散体制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和多重标准,其结果是核扩散屡禁不止,形势日益严峻。
1998年5月印巴相继核试验和1999年10月美国参议院拒绝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使国际核不扩散前景从此走向黯淡
冷战时期,美苏两家严重对峙,疯狂地进行核竞赛,使世界经历了长达40多年的“核冬天”。冷战后不久,国际形势一度缓和,核军控领域甚至出现了“核不扩散的春天”:1995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得以无限期延长,它是迄今为止最具代表性、最具普遍性的核不扩散机制;1996年《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向全世界开放签署。然而好景不长。1998年5月印度、巴基斯坦相继核试验和1999年10月美国参议院拒绝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使国际核不扩散前景从此走向黯淡。
从内容上看,核扩散既包括核武器的成品扩散,也包括核裂变物质与核技术的扩散;从方式上看,既有纵向扩散,即一国依靠自己的努力发展并最终拥有核武器,也有横向扩散,即国家之间的扩散;从状态上看,有潜在扩散,指具有核能力的国家,一旦作出政治决定,短期内即可拥有核武器。
由于核国家对核武器的管理严之又严,核武器成品的扩散可能性极小。因此核扩散更多指的是与核及核武器相关技术与物项的扩散。十几年来,一些国家、非国家实体乃至一些团体或组织,出于种种原因,对核的追求可谓是不惜代价,甚至铤而走险,致使核扩散防不胜防。
有组织的核扩散网络。核扩散方式纷繁复杂,目前较为活跃的扩散途径是“核黑市”。它地域广泛,形式多样,隐蔽性强。包括跨国公司间技术与设备的非法转让与协助,或转让组装部件以化整为零,或由公司以国际合作、贸易、采购为名从事非法采购相关物项,也有直接从事关键技术“蓝图”的转让。
巴基斯坦“核弹之父”卡迪尔·汗博士的核走私网络横跨亚非欧三大洲,组织成员包括科学家、工程师及商人,涉嫌的扩散源与扩散目标分布广泛。在15年的“核扩散”交易中,卡迪尔·汗“核生意”越做越大,从装有机密资料的软盘到复杂的大型核提纯设备,它们绕过层层检查秘密流入一些国家和地区。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称,曝光的案件仅是核走私的冰山一角。
核技术与核人才扩散。随着全球化、网络化、信息化步伐加快,许多昔日高深莫测的高精尖技术越来越普及,研制核武器的技术也已不再是少数国家垄断的专利。其中核人才的资源流失已成为持续性核扩散的主要因素之一。20世纪90年代初期,苏联解体,其庞大的核工业体系受到巨大冲击,不少曾从事核敏感技术的人才由于生活所迫移居他乡。如何有效管理、安置和控制核武器及相关技术人才,防止核敏感技术扩散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警觉与重视。
核材料资源流失。核材料、尤其是高浓度、武器级核材料是核扩散的关键内容。没有核材料,即使拥有核技术、核设备也只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正因为如此,核材料的窃取和走私已成为防止核扩散的重要内容,其中国际原子能机构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全球核及相关敏感材料走私案例仍居高不下。
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统计,从1993年到2004年,共发生走私核材料事件300多起,其中有215起发生在近5年内。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灰色扩散源和核扩散地带,它们的存在对本已严峻的全球核扩散形势无疑是雪上加霜。
国际安全环境动荡不定与个别主要核国家破坏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导致核扩散
核扩散既涉及传统安全问题,也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多年来,国际防扩散体制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对其加以遏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和消除扩散,主要原因为:
第一,国际安全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核扩散形势。武器扩散是军备竞赛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国际扩散形势严峻说明国际安全环境动荡不定。目前在传统安全领域,一些地区仍存在冷战思维和国家间敌对情绪。不少地区终年动荡,冲突频仍,任何风吹草动都将引发相关国家的过敏与猜疑,不少国家坚信只有核武器才能确保自身安全;在非传统安全领域,反恐与防扩散已成为当今首要任务,但随之而来的“先发制人”战略却令人担忧,目前已有一些国家仿效。另一方面,一些弱小国家,特别是对那些已被个别大国列入“黑名单”的国家来说,为防范先发制人的打击,它们不得不以各种方式谋求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达到反遏制和反威慑,结果是刺激和加速了扩散,形成恶性循环。
第二,个别主要核国家的做法有悖于核不扩散。多年来许多西方发达国家一直推动着国际防扩散体制,但个别国家的一些行动却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着国际核不扩散的努力与实践。如采取多重标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在指责别国开发核武器的同时,自己却从未间断过对新型核武器的开发与设计,这怎能让广大无核国心服口服?此外,一些核国家不再坚持对广大无核国履行“消极安全保障”承诺,不再遵守1978年作出的保证不对无核国家实行核打击或核威胁。当初大多数无核国是在得到核国家明确承诺提供“消极安全保障”义务之后才选择或放弃、或甘愿成为无核国的。这种做法等于背叛了广大无核国,将会刺激一些核门槛国家或一直揣有获取核武器动机的国家以及其他一些无核国在核问题上出现过激行为。
大国应营造缓和的国际局势,以对话和外交途径解决国际冲突,逐渐消除一些国家获取核武器的动机
那么,如何有效控制核武器扩散?
首先,核国家应率先行动起来,达成共识,逐步降低核武器的特殊政治作用与地位,淡化其军事上的作用、战略威慑作用和大国地位的象征。这需要有关各方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其次,核国家应继续遵守2000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通过的最后文件,即5个核国家明确承诺应全面消除核武器,实现无核世界;拥有庞大核武库的核大国为此负有特殊责任,并确保其核裁军是彻底和不可逆转的;降低核武器系统的作战状态,真正做到核武器互不瞄准。
第三,综合治理国际安全环境。大国应在改善国际安全环境,解决一些地区与国家安全等方面有所建树。包括加强大国在安全领域的合作,以身作则地营造一个缓和的国际局势,以对话和外交途径解决国际对抗或冲突,逐渐消除一些国家获取核武器的动机。
第四,加强核不扩散领域工作。其中包括加强与联合国相关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提升各国之间的战略信任,逐渐增加核透明度,加强情报互享;各国应积极履行核不扩散的责任与义务,全面加强对本国核领域的监管,完善相关的法制法规,健全出口管制体系,全方位地遏制和防范进一步的核扩散。
|
|
中东无核区“知易行难”
|
|
人民网驻巴基斯坦记者 陈一鸣 |
|
在5月2日开幕的第七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上,埃及等一些国家要求对1995年第五次大会通过的设立中东无核区的决议进行审议,并根据2000年第六次大会的决定设立落实这项决议的专门机构,但该要求遭到了美国的强烈反对。阻碍各方就大会审议议程达成共识的主要障碍在于中东无核区问题,这个争论了几十年的老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谈到中东无核区,不能不提到以色列、埃及和伊朗三个国家:以色列的军事实力不仅在中东堪称第一,而且还是该地区唯一没有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和可能已经拥有核武器的国家,自然成为建立中东无核区进程中的“焦点国家”;埃及是最早倡议建立中东无核区的阿拉伯国家之一,数十年来为在中东和非洲地区建立两个无核区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伊朗一直坚持和平利用原子能的权利,但美国和以色列却指责它秘密发展核武器,并多次威胁将伊朗核问题提交到联合国安理会讨论,以寻求对伊朗进行国际制裁,甚至不排除先发制人地打击伊朗的核设施。
作为中东地区科技和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以色列早在20世纪50年代便开始核研究与开发。1948年5月,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爆发了首次大规模的中东战争,尽管战争以以色列的胜利而告终,但也给处于阿拉伯国家“包围”中的以色列留下了深深的危机感。1957年,以色列首次从南非进口铀矿石用于核能研究,两年后以色列又在法国、美国和南非的帮助下,在位于内盖夫沙漠的迪莫纳建立了核反应堆。长期以来,以色列采取了一种“核模糊政策”,拒绝承认或否认拥有核武器。但外界普遍认为以色列不仅已成为中东地区唯一的核国家,美国中央情报局估计以色列可能拥有200至400枚核弹头。
以色列可能拥有的核打击能力使阿拉伯国家感到忧虑,埃及等阿拉伯国家因此提出了建立中东无核区的主张
1973年,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爆发了第四次中东战争。以埃和解后,以色列可能拥有的核打击能力使阿拉伯国家感到忧虑,埃及等阿拉伯国家因此提出了建立中东无核区的主张。
埃及早在1968年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时候就提出一定要铲除中东和非洲地区的核威胁,1974年埃及在联合国大会上首次建议在中东地区建立无核区。自1974年以来,联大每年均通过由埃及提出的建立中东无核区的决议,埃及总统穆巴拉克还曾经提出建立中东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倡议,呼吁中东所有国家为此做出积极努力并进行认真谈判。1989年11月,埃及向联大提交了一份决议草案,建议该地区所有国家都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联大经过讨论通过了这份决议。
以色列一直拒绝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国际原子能机构已连续5届大会将“以色列的核能力与核威胁”议题列入议程
然而,以色列不但一直拒绝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而且还禁止相关国际组织对迪莫纳核基地进行检查,因此引起阿拉伯国家的普遍不安,他们对以色列的核政策提出了尖锐批评。包括阿拉伯国家联盟在内的国际社会多次强烈呼吁以色列立即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要求缔约国采取行动,允许国际原子能机构对以核设施进行检查。阿盟还多次批评西方国家在核武器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对以色列的核武器计划保持沉默。
2003年12月,利比亚决定放弃包括核武计划在内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计划,并于2004年3月签署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接受国际社会核查;而伊朗也在2003年11月宣布暂停提炼浓缩铀,并向国际原子能机构递交了核活动文件。中东地区若干被认为具备核能力的国家纷纷对其核活动进行澄清,并积极与国际组织合作,这与以色列奉行的对拥有核武器不置可否的“模糊政策”形成了鲜明对比,以色列也因此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
其实,对于在中东地区建立无核区的理念,以色列在原则上是表示支持的,但强调必须首先在这一地区实现真正、持久的和平,而阿拉伯国家则认为,以色列放弃发展核武器才是恢复互信的前提。国际原子能机构已经连续5届大会将“以色列的核能力与核威胁”议题列入议程,但直到去年9月的第四十八届大会仍没有形成决议。以色列原子能委员会的一名高级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东和海湾地区形势发生的变化还不足以让以色列改变其现有的核计划。
就像阿拉伯国家担心以色列可能拥有核武器一样,以色列也对伊朗是否正在研发核武器深表忧虑。以色列认为自己将成为伊朗核打击能力的受害者,一直不放弃寻找军事打击伊朗核设施的适当机会。
5月18日,伊朗副总统阿加扎德表示,伊朗不会放弃和平利用核能的项目
在本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上,一些国家对条约第四章允许缔约国基于和平目的进行原子能研发的规定提出了异议。法国表示,缔约国只能在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的情况下,才能开发原子能技术,但该提议立即遭到伊朗等无核国家的反对,它们指出这不过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剥夺其他国家发展民用核能技术的借口。
伊朗于2003年12月签署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同意接受更加严格的核查。2004年11月,伊朗承诺暂停铀浓缩活动。今年5月18日,伊朗副总统阿加扎德表示,伊朗不会放弃和平利用核能的项目。
针对西方国家提出伊朗拥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因而不需要开发核能技术,伊朗指出,这些国家的意图是让伊朗早日用完储存的石油和天然气,然后有求于西方国家;此外,西方国家还担心伊朗获得和平利用核能的技术后,会进一步加强在伊斯兰世界的威信和影响力,所以便有意在伊朗核问题上兴风作浪,制造事端。
由于阿以之间长期的历史、宗教、民族、领土等争端导致的互不信任,以及伊朗核问题不会在短时期内得到解决,中东无核区的建立无疑面临着巨大的困难。此外,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有核国家,美国一方面自己不愿率先削减其庞大的核武库,另一方面却要求别的国家不扩散核武器;一方面为伊朗、朝鲜等国家贴上“邪恶轴心”的标签,不允许它们拥有核技术,另一方面又对自己的盟友以色列发展核技术采取默许的态度,这种双重标准严重削弱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公信力,增加了建立中东无核区的难度。
|
|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大事记
|
|
1968年6月,第二十三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1970年3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正式生效,有效期为25年。全文共11条,分别对有核国家和无核国家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主要内容为:1.防止扩散核武器。有核国家不得向其他国家转让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及其控制权,也不得帮助无核国家制造核武器或核爆炸装置;无核缔约国承诺不制造或以其他方法获得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不接受任何制造核武器的援助,也不寻求任何别国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核武器。2.停止核军备竞赛,推动核裁军。3.促进和平利用核能源的国际合作。条约还规定每5年召开一次审议大会,审议条约的执行情况。
1992年3月,中国正式加入该条约。
1995年4月17日—5月13日,第五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决定无限期延长该条约,并通过了《关于核不扩散及核裁军原则与目标的决定》和《加强条约审议机制》等决议,以加强对防止核扩散和裁军活动的监督。
2000年4月24日—5月20日,第六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通过的最后文件同意进一步削减战术核武器、增加核武器国家在报告其核武库信息方面的透明度。
截至2004年5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签字国为187个。印度、巴基斯坦和以色列一直没有签署该条约。(冯毅昌)
|
|
人民日报国际周刊供稿,相关报道见2005年5月27日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