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自衛隊 |
日本軍隊稱自衛隊,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在美國扶植下重建和發展起來的。隨著日本經濟實力的迅速增強,日本軍隊建設得到長足發展,自衛隊已發展成為一支裝備精良、訓練有素、作戰能力較強的武裝力量。 日本1945年戰敗投降后,軍隊被解散,軍事機構被撤消。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后,美國基於其自身需要,指令日本重新發展軍事力量。同年,日本組建“警察預備隊”,后改稱保安隊,1952年成立“海上警備隊”,1954年新建航空自衛隊,7月頒布《防衛廳設置法》和《自衛隊法》,將保安隊、海上警備隊分別改稱為陸上自衛隊和海上自衛隊,將陸、海、空三軍正式定名為自衛隊,並成立了防衛廳和參謀長聯席會議,健全了統帥指揮機構。 自衛隊的最高統帥是首相,最高軍事決策機構是內閣會議。【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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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防衛的基本政策 |
日本防衛的基本政策是:在和平憲法下,實行專守防衛﹔堅持日美安保體制﹔確保文官統治﹔遵守非核三原則﹔有節制地增強防衛力量﹔1976年制訂《防衛計劃大綱》,提出防衛總體設想和擴軍方針:保持均衡發展的防衛態勢,堅持重視質量的建軍原則,使之能獨立應付有限的小規模戰爭。至1990年已基本達到大綱所定指標。 日本的《防衛計劃大綱》是日本長期防衛政策的基本方針。2004年12月日本出台新防衛計劃大綱,明確提出將國際貢獻與本土防衛並列為自衛隊的主體任務。 2009年10月16日,日本政府召開由相關閣僚出席的閣僚委員會,正式決定將原計劃於年底前完成的新《防衛計劃大綱》制定期限延長一年,至2010年底。
·外向與自主:日本防衛兩大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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